天擇與基因
最近正在看的一本書,和年初看的一本書,同時提到一位生命科學家的理論,卻有截然不同的評論與觀點。真的很有趣!
李察.道金斯的科學著作<自私的基因>,論述的一個基因理論:天擇適者生存的不是物種,而是基因。
只有攜帶適合生存於環境的基因,才能不斷自我複製,同時把自己攜帶的資訊持續保留下去。而生命的個體只是承載基因資訊、受制基因資訊的指令行動的機器人而已。
同時也推論出,會演化出親族或族群等社群活動,是因為同一個群體的基因接近,互相幫助可以讓攜帶相同訊息的個體存活更久。他用統計學的方法得出這個結論。
正在看的<資訊:一段歷史、一個理論、一股洪流>這本書,引用了這個觀點。
至於另一本年初看的書<愛情的哲學>則反駁了這個推論。
因為天擇論之所以能成立的要素,是最小生命單位與其他個體、與外在環境之間的交互作用。基因顯然無法符合這個最小單位的定義。
況且,演化出群體或親族行為的物種只是少數,無法支持這個理論。
個人是認為或許在生命起源時,這個理論是適當的,它很適合解釋基因和粒線體的演化行為。但也僅限於原核和真核生命的情況而已。
不同領域的作者,對同一個理論所看到的面向也不同啊。
(宜蘭冬山,武荖坑綠色博覽會展場)
李察.道金斯的科學著作<自私的基因>,論述的一個基因理論:天擇適者生存的不是物種,而是基因。
只有攜帶適合生存於環境的基因,才能不斷自我複製,同時把自己攜帶的資訊持續保留下去。而生命的個體只是承載基因資訊、受制基因資訊的指令行動的機器人而已。
同時也推論出,會演化出親族或族群等社群活動,是因為同一個群體的基因接近,互相幫助可以讓攜帶相同訊息的個體存活更久。他用統計學的方法得出這個結論。
正在看的<資訊:一段歷史、一個理論、一股洪流>這本書,引用了這個觀點。
至於另一本年初看的書<愛情的哲學>則反駁了這個推論。
因為天擇論之所以能成立的要素,是最小生命單位與其他個體、與外在環境之間的交互作用。基因顯然無法符合這個最小單位的定義。
況且,演化出群體或親族行為的物種只是少數,無法支持這個理論。
個人是認為或許在生命起源時,這個理論是適當的,它很適合解釋基因和粒線體的演化行為。但也僅限於原核和真核生命的情況而已。
不同領域的作者,對同一個理論所看到的面向也不同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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